事情的过程是老夏马上精神亢奋,降一个挡后油门把手差点给拧下来。一路上我们的速度达到一百五十,此时老夏肯定被泪水模糊了双眼,眼前什么都没有,连路都没了,此时如果冲进商店肯定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。在这样生死置之度外了一段时间以后,我们终于追到了那部白车的屁股后面,此时我们才看清楚车屁股上的EVOLUTION字样,这意味着,我们追到的是一部三菱的枪骑兵,世界拉力赛冠军车。
第三个是善于在传中的时候踢在对方腿上。在中国队经过了边路进攻和小范围配合以后,终于有一个幸运儿能捞着球带到了对方接近底线的部位,而且居然能把球控制住了没出底线,这个时候对方就扑了上来,我方就善于博得角球,一般是倒地一大脚传球,连摄像机镜头都挪到球门那了,就是看不见球,大家纳闷半天原来打对方脚上了,于是中国人心里就很痛快,没事,还有角球呢。当然如果有传中技术比较好的球员,一般就不会往对方脚上踢了,往往是踢在人家大腿或者更高的地方,意思是我这个球传出来就是个好球。
那男的钻上车后表示满意,打了个电话给一个女的,不一会儿一个估计还是学生大小的女孩子徐徐而来,也表示满意以后,那男的说:这车我们要了,你把它开到车库去,别给人摸了。
第二天中午一凡打我电话说他在楼下,我马上下去,看见一部灰色的奥迪TT,马上上去恭喜他梦想成真。我坐在他的车上绕了北京城很久终于找到一个僻静的地方,大家吃了一个中饭,互相说了几句吹捧的话,并且互相表示真想活得像对方一样,然后在买单的时候大家争执半个钟头有余,一凡开车将我送到北京饭店贵宾楼,我们握手依依惜别,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见过面。
我出过的书连这本就是四本,最近又出现了伪本《流氓的歌舞》,连同《生命力》、《三重门续》、《三重门外》等,全部都是挂我名而非我写,几乎比我自己出的书还要过。
之后马上有人提出要和老夏跑一场,然后掏出五百块钱放在头盔里。我们终于明白原来这个车队就是干这个的。
这样的车没有几人可以忍受,我则是将音量调大,疯子一样赶路,争取早日到达目的地可以停车熄火。这样我想能有本领安然坐上此车的估计只剩下纺织厂女工了。
其实离开上海对我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,只是有一天我在淮海路上行走,突然发现,原来这个淮海路不是属于我的而是属于大家的。于是离开上海的愿望越发强烈。这很奇怪。可能属于一种心理变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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